北京民政局并不会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由双方夫妻自行协商达成的,旨在规定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签署了协议书,需要在离婚申请材料中提交该协议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仅仅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离婚手续已经完成,还需要在民政局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同时,如果夫妻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出现重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自行协商达成的,民政局并不提供。但是协议书的签署对于离婚手续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离婚流程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