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协议的签署意味着离婚手续已经开始进行,但并不代表着离婚事宜已经全部解决。
离婚协议一般是离婚的必要程序之一,其功能在于规定离婚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探视、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同时也为离婚双方解决了争议。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通常需要双方自愿,双方均同意后方能签署。
离婚协议的签署一般是离婚的先决条件之一。离婚协议的签署既代表离婚的意向已经达成,也意味着双方对于离婚的争议已经得到妥善解决。签署离婚协议后,一般会提交给法院审批,经过法院鉴定后便可以开始离婚手续的全部程序。
但是,离婚协议的签署并不代表着离婚的所有问题都已经得到完美的解决。比如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其中的一方认为分割方案不公,那么双方还是会面临纠纷。同样的,在子女抚养、探视、抚养费等方面,如果双方不能履行协议中的义务,也会面临新的纠纷。
因此,离婚协议的签署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步,真正意义上的离婚仍需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并在法院依法审批后才能完成。同时,离婚过程中的所有纠纷也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