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孩子不分,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是不可以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当承担抚养、教育、监护等法律责任。因此,离婚时必须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进行协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作出裁决。因此,离婚协议孩子不分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
其次,孩子的利益应当得到保障。离婚后,孩子的生活将会受到影响,双方必须妥善地处理孩子的抚养、教育、住宿等相关问题,保证孩子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异受到过度的伤害。如果不分配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的健康和成长受到负面的影响,甚至会使孩子受到疏远和歧视。因此,离婚协议孩子不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违背了最佳利益原则。
最后,离婚协议应当公平合理。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应当依法协商、公平合理地划分财产、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如果不分配孩子,会使一个方面对抚养费、教育费等负担更大,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会受到不公平待遇。因此,离婚协议孩子不分,不符合公平原则。
总之,离婚协议孩子不分是不可以的,离婚双方必须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探视等问题进行公平合理的协商,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