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是指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从事国家工作或管理工作时,将公共财产或单位财产用于非法个人行为或者非法组织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挪用、私分或者侵占公款或者财物。
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法律是严加处罚的,一般情况下,被判刑几乎是必然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挪用公款犯罪有可能免于刑事惩罚。例如,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能退缴全部挪用的公款或者财物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这种情况恰恰是非常罕见的。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在保证证据充分、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和行为动机等因素的前提下,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判决是不可避免的,需要付出相应的法律成本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