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民政部门进行认定并登记离婚。与之相对的是“有过错离婚”,即其中一方有严重的过错行为,被判定为离婚的原因。相比有过错离婚,协议离婚更加平和,节省时间和精力,减少了夫妻双方的伤害。而在社会上,协议离婚也需要得到公开与认可。
首先,协议离婚的最大优点是,双方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所有争议。这种和平的方式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并被视为成熟、理智和崇高的行为。很多社会媒体和公众人物都在呼吁和倡导夫妻之间应该以和平解决争议,协议离婚正是一个典范。
其次,协议离婚也需要得到民政部门的认证和登记,这也是社会认可它的一个重要标志。民政部门会认真审核夫妻双方的协议,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注册为离婚。
最后,家庭和睦、法治和谐、社会安定稳定也是协议离婚得到公众认可的原因之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注重家庭的和谐、关爱和平等。这种态度也反映在离婚问题上,大多数人认为夫妻应该维持和谐的关系,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所有争议。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尊重。它代表了一种成熟、理智、和善、理性的态度,也反映了民主法治和家庭和谐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