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不需要经过法院审判即可离婚。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一般需要起草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盖章,协议书可以公证或不公证。那么,协议离婚是否需要公证呢?公证对离婚协议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协议离婚不一定需要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如果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此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把离婚协议书公证。但是,如果双方不想办理公证,也可以直接用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协议离婚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公证是法律上的一种证明,公证机关出具证明书后,具备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书被公证,就相当于在公证书上确认了双方的协议内容。这样,如果将来有关于离婚协议的争议,公证书就是一份可靠的证明材料,更容易受到法律支持。
另外,公证还可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公证过程中,公证人应当保证当事人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如果公证人发现协议存在不合法、违反公序良俗等问题,会拒绝为当事人出具证明书。另外,如果公证后发现离婚协议存在瑕疵,例如协议过于偏袒一方,公证机构还可以提醒当事人修改协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也有优势。因此,在离婚协议过程中,如果可以公证,建议尽量选择公证,以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