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村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吉祥村村委会
乙方:拆迁户(身份证号码/户口簿号码: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拆迁政策和拆迁补偿制度,吉祥村村委会与拆迁户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拆迁补偿协议:
一、房屋补偿
拆迁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甲方对此提供的补偿为人民币_______元。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行房屋验收并进行摸底评估。
二、过渡补贴
拆迁户因拆迁需要迁出场地,甲方给予拆迁户过渡补贴,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拆迁户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领取过渡补贴。
三、安置补贴
拆迁户应配合甲方工作,自愿选择甲方安排的拆迁安置房,接受安置。甲方对拆迁户选择的安置房进行相关装修和设施配置,并提供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安置补贴。
四、其他补偿
1. 拆迁户因拆迁受到人身伤害或者其他损失,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2. 对于因拆迁造成的临时停产减收、补偿费用、搬迁等费用等问题,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五、违约责任
如因拆迁户原因导致拆迁不能完成,拆迁户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吉祥村村委会
乙方:拆迁户(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