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抚养费主要是指父母离婚后每个月由父亲或母亲向未成年子女支付的生活费用,包括住宿、食品、衣物、医疗等方面的开支。抚养费的数额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由离婚双方协商决定。建议双方切实考虑到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合理地确定每月给付的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离婚应当根据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需要和父母的财务能力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抚养费。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一般情况来看,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多数在2000元-5000元之间。具体数额的确定应该考虑到以下因素:
1. 离婚后子女的生活所需费用。此项费用应涵盖居住、教育、伙食、交通、娱乐等方面的支出。
2. 父母的经济实力。包括收入、财产等情况,抚养费不应超过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
3.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能力。包括父母的爱心、关怀、教育和时间等。
4.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离婚协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有关规定。
总之,抚养费的金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以确保子女的生活权益不受侵犯。建议离婚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应确保每位子女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如果父母无法协商,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