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没有真正离婚的情况下,达成共识在公证处签署一份离婚协议,并达成一些权益分配、子女抚养等协议的行为。在我国,虚假离婚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如果夫妻在争议中想实现权益平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细的协议:签署假离婚协议前,夫妻双方应具体明确他们的房产、资产、收入、负债等,确定夫妻双方的各项权益分配比例,并在协议上注明清楚。
2. 具体说明身份:双方在协议中应当详细说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户口所在地、现住地址等,以便解决任何纠纷。
3. 公证笔录:“假离婚”一般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这样既有法律效力,也有更好的证据效力,双方可以在公证人的面前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中说明各自具体应承担的责任及权益。
4. 约定期限限制: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假离婚”的有效期限,超出期限仍愿意开始正式离婚程序,否则则继续履行“假离婚”协议。
5. 保留版本:夫妻双方在公证处签署了假离婚协议,应当向保留协议的公证处妥善保管好这份协议,以备日后出现任何争议时使用。
总之,假离婚协议虽然存在不可忽视的违法风险,但是如果双方都有意愿通过协商实现权益分配,就应该制定严密的协议,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是双方保障各自权益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