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是一种病态行为,会严重影响个人的生活和工作。若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因酗酒导致无法履行合适的监护,可能会导致对孩子的抚养权产生影响。但是酗酒本身并不能成为单独的抚养权变更依据,需要结合其他因素来考虑。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抚养权决定。最佳利益考虑的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性别、学历、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沟通能力等等。如果一个酗酒者仍然能够履行适当的监护职责,并没有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产生明显的消极影响,那么他/她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然而,如果因为酗酒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适的监护,如未能提供安全和稳定的居住环境,或实施了暴力等行为,那么抚养权的变更将成为必然。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案件中对孩子的最佳利益的考虑,将强烈倾向于给另一方作为监护人。
总之,酗酒本身不能成为决定抚养权变更的单一因素。需要考虑与之相关的其他因素,以保证孩子的最佳利益。只要酗酒者能够展示出他/她有适当的社交技能、家庭支持和监督系统,他/她同样有可能被授予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