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约定,是双方离婚后权利义务的规范,可以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事项进行规划,达到离婚后决定权利义务的目的。因此,在离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双方需要考虑到前后的利益问题,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以便避免因为离婚协议而导致未来的纷争。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当事人之间存在刻意误导、欺诈、威胁等行为,导致协议的签订不是自愿的,那么该离婚协议就存在无效之处,可以被法院判决为无效。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合理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权利,就可以被法院判决为无效。
另外,离婚协议的生效也需要依赖一定的法律程序,比如必须在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经过法院审核确认。如果在正式手续不齐,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离婚协议也无法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在离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离婚当事人要确保协议是自愿的,没有受到任何不当的影响,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和诉讼。如果离婚协议被判定无效,则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重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