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将离婚协议书公证,是通过公证机构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可和证明的一种方式。在以下情况可以公证离婚协议:
1. 双方自愿离婚并且达成离婚协议:在离婚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在向法院提交申请之前,可以先将离婚协议公证。具体需要提供房屋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由公证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2. 官司结案、离婚调解协议:如果离婚一侧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离婚判决,并由双方协商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后,可以将调解协议公证。公证协议需要登门办理,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公证员现场审核。
3. 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如果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将离婚协议公证。在公证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并由公证员进一步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
总之,无论是自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协议达成共识,公证离婚协议都是一个必要的程序。通过公证离婚协议,可以增加离婚协议的可维护性和认可性,并降低双方为了离婚问题再次产生争议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