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未经授权,以个人或组织名义,将公共财产转移或占为己有的行为。公款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所管辖、管理或使用的财政资金、财物或其他资产资源。挪用公款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信誉,同时也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公款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挪用公款。指个人或机构将公款挪作他用或占为己有的行为。
2. 贪污公款。指个人或机构通过占有公款或其他公共财产,实现自身私利的行为。
3. 侵吞公款。指个人或机构通过自己的职务或管理权限,将公款转移、占用或侵吞为自己的私人利益。
4. 滥用公款。指个人或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将公款用于不正当用途,造成浪费和损失。
5. 超支公款。指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在预算范围内擅自支出的行为。
挪用公款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财产和社会发展,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是不能容忍的。政府机关、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强监管和监察力度,加强对公款使用规定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公款流向的公开透明度,发现挪用公款行为及时予以查处,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