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在签署时是有自主意识的情况下,基本上是无法推翻的。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那么就有可能推翻:
1. 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
欺诈、胁迫和其他非法手段是无效的,如果发现离婚协议中存在这些行为,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废止离婚协议。
2. 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遗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离婚协议违反了这些法律规定,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废止离婚协议。
3. 离婚协议在某些方面过于偏袒一方。
如果离婚协议在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偏袒一方,而另一方的权益被忽略了,那么被忽略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修改或废止离婚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是一份合法的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推翻的。但是,如果协议存在上述情况之一,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修改或废止离婚协议。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前一定要认真考虑,以免日后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