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理解的法律法规,挪用公款需要追缴利息。因为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犯罪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挪用公款就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占有用于公务的现金、票据、结算凭证、物资等财物,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的非法占有或者非法使用,这是一种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已经挪用并使用的财物,要承担其所带来的利息损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人较轻的精神损害赔偿或返还公款,或只受罚金的处罚,但必须追缴所挪用款项的利息,这也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如果不追缴利息,这会降低挪用公款的违法成本,从而刺激更多人参与此类违法行为。
总而言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追缴利息是对其行为的一种惩罚和警示,尤其是对于那些有意或无意地参与此类行为的人们,必须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从而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