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通常是由双方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其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十分丰富,比如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监护、婚姻财产更名、离婚后抚养费等等。由于离婚协议书牵涉到法律问题,因此应该以书面形式填写,而且由律师进行审核和审定。因此,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空白手写填空即可的。
首先,空白手写填空的方式十分不利于法律的规范。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很多具体问题涉及到法律条款和规定,如果任由离婚协议书采用空白手写填空的方式,很容易造成问题和纠纷。此外,很多具体问题的文本描述也可能存在歧义或者不准确,如果由普通人来填写,难免会产生各种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填写必须经过专业人士的审核和审定。很多时候,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抚养费等问题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来规定,因此需要律师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和审定。双方签字之前需要等待律师对协议书进行审核,确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否在可协商范围内等问题。
最后,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长远作用的文件。即使离婚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但协议书的内容不一定完全符合未来的需求和发展。因此,承认和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应该对协议内容做足够的了解和商议,防止协议书的内容出现不当和不公。
总之,离婚协议书作为一份涉及到法律问题的文件,在填写时应该遵循一定的法律规范,由律师进行审核和审定。离婚夫妻双方应该在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并进行商议,避免将来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