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涉及到众多的利益方,因此需要权威的机构进行公正和监管。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可以在以下机构进行公正:
1. 房产交易中心:各地房产交易中心都可以进行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交易。这些中心通常由政府或政府部门成立,有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登记、备案和监管。买卖方可以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确保交易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2. 公证处:公证处具有法律效力,是一个非常安全、高效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场所。买卖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买卖合同公证手续,公证处根据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由政府指定的、负责解决民间纠纷的机构。如果拆迁安置房买卖双方出现矛盾或纠纷,可以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会对矛盾做出公正的评判,并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4. 司法机关:如果拆迁安置房买卖双方出现无法调解的争议,可以将问题提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确定谁拥有房屋的产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尽可能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整个过程中,公正和透明是最重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