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免费提供的一种福利性住房。尽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住房,但并不代表着拥有这套房子的家庭可以“把持”这套房子,并随心所欲地进行使用和转让。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属于国家。一旦你获得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你的使用权仅仅是在被授予了使用权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使用,而并非绝对所有权。也就是说,在国家拆迁政策规定下,某个家庭获得的安置房仅仅是一种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其次,对于拆迁安置房使用权的转让和出租是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一旦你需要转让或者出租你的安置房子,就需要符合国家涉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比如需要持有相关证件、符合城市规划等等,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
最后,即便你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且获得了政府批准,将拆迁安置房上到别人户也要与当地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协调。从物业角度来看,你需要先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核、验房,如有问题还需要验收、整改,然后再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来举办认证和签订相关协议,这也是拆迁安置房的权益和义务之间的平衡。
总之,拆迁安置房虽然免费给予,但是只有经过相关审批、符合城市规划并拥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后才能真正地成为你的产权。所以,你不能将拆迁安置房随意使用和转让,如有需要,应该理性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