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抚养权的依据主要是儿童利益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儿童利益原则,法院会优先考虑儿童的根本利益,判决抚养权。这就要求法院要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等因素,根据最符合孩子利益的标准综合考虑,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
其次,婚姻法规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如父母之间要一致同意,如果不一致,法院将依据孩子利益原则,会考虑到哪一方更适合担任监护人的责任,哪一方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的生活,另一方是否对孩子有抚养责任等。
最后,法院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性格、个性、兴趣等因素,判决时也会综合考虑,全面的分析父母之间的感情状况、经济实力、工作时间等因素,以及其他更细节的问题,如孩子的学校、社交环境等,来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裁决。
综上所述,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复杂的综合问题,需要考虑到多方面因素。而在考虑这些因素前提下,判决的主旨始终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第一位,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保护,以较好的范围发挥和保护孩子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