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离婚形式,可以避免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产生过多的纷争和矛盾。常常有人因为协议离婚的形式,误以为民政局不会进行调解,其实不然。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民政局也有权参与调解。虽然协议离婚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的离婚协议,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在提交协议离婚申请时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争议,可以请求民政局进行调解。在这种情况下,民政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对离婚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民政局的职责是帮助双方合理分配财产、合理协商抚养子女等问题,保护离婚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民政局将签署离婚协议,然后颁发离婚证书。如果经过调解后离婚双方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民政局将不得不转交法院进行处理。
因此,协议离婚的申请过程并不能排除民政局进行调解的可能性。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向民政局寻求帮助。民政局可以为离婚双方提供财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协议、离婚协议签署等方面的帮助,实现合理分配和保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