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件重要文件,它是离婚协议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正式地记录了离婚协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和具体条款。离婚协议书既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离婚法律程序中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件之一。但单单凭借离婚协议书并不能算是完全的离婚。仅仅只有签署离婚协议书,没有进行正式的离婚手续,就不能算是完全的离婚。
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协议的一种形式,它是在达成离婚协议的前提下,双方自愿起草出的具体条款的书面协议。而离婚过程的完整程序,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和程序,如办理离婚登记、进行家庭调解等,才能实现真正的离婚,否则只能算是“口头离婚”或“纸面离婚”,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还需要依照法律要求进行正式的离婚程序。具体流程包括: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手续;或者去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有在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真正实现离婚。
总之,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协议的一种形式,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能算是完全的离婚。离婚的完整过程还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和程序,虽然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成本,但只有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