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作为临时拘留场所,不同于正常社会环境下的法院等机构,其协议离婚流程也有所不同。
首先,看守所的婚姻登记簿只是一种备案性质的记录,并不能直接做出判决或协议,因此看守所内的夫妻如果需要协议离婚,需要在看守人员的协助下联系律师和亲友,根据双方意愿和法律规定协商分割财产、抚养子女、分担债务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
其次,离婚协议需要经过看守所的审批,包括对离婚方的身份、婚姻状态和协议内容等方面的核对、审查和确认,确保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个人权益。
最后,离婚协议达成后,离婚方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办理相关手续,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资产的过户或分割,子女监护权和抚养费的确定和支付等。
总之,看守所内的离婚协议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特殊的监管环境和采取相应的特殊措施,如律师代为联系、电子化审批等,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