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老人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应当制订书面协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分割财产和赡养子女、扶养老人等问题,并签字、盖章,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
北京市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如果没有办理公证手续,该协议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可以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有助于保障双方在离婚后的权益。同时,如果离婚协议书在公证之前有纠纷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并进行调解。
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一些相关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公证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公证是必要的,有助于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