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在缔结离婚协议的过程中,自愿达成的协议。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协议内容由离婚双方自主制定,更加灵活,速度也更快,而且成本较低。但是,协议离婚也存在离不成的风险,以下是常见的原因:
1. 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是制约协议离婚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双方对财产分配不满意或互不妥协,离婚协议难以敲定。
2. 子女抚养问题: 子女抚养问题也是制约离婚协议的因素之一。如果离婚双方在抚养方案上存在分歧或者对子女抚养经济条件不同,也会造成离婚协议无法达成一致。
3. 意见不同: 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债务分割等方面,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引起双方意见的分歧。由于双方的立场和意见明显不同,导致无法达成一致。
4. 强制性规定: 在香港,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双方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采用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协议离婚也就无法实现。
总之,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要达成一致协议,需要具备通情达理、协商能力强、分配方案合理等。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妥善处理以上问题,离婚协议就难以达成。此时,在前往 法院离婚 或司法离婚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