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归属的拆迁安置问题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方的复杂问题。一般情况下,铁路归属的拆迁安置工作由地方政府和铁路部门共同承担。具体来说,以下是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拆迁安置的主导方。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拆迁安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 策划拆迁安置工作,制定拆迁方案和安置方案,确保拆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3. 负责征收土地,并进行补偿,确保拆迁安置工作合法、公正、公平。
4. 负责管理安置房,确保建设符合规定、质量过硬。
5. 存在争议和问题时,负责协调各方面利益,处理纠纷。
二、铁路部门
铁路部门是拆迁安置的实施方。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向地方政府提供拆迁原因和资料,协助地方政府制定拆迁方案和安置方案。
2. 对被拆迁建筑进行评估,决定征收价格。
3. 办理拆迁手续,支付征收补偿。
4. 负责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
5. 存在争议和问题时,负责协调各方面利益,处理纠纷。
总之,铁路归属的拆迁安置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和铁路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合理的方案,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同时,要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各方面利益,透明化拆迁安置工作,防止出现纠纷和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