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签的抚养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但也有可能无效。具体而言,要看该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性质。
首先,抚养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而定,达成的协议应当合法、公正、合理。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无效的。
其次,抚养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取决于协议的性质。如果抚养协议是附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那么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如果抚养协议是单独签订的,那么它的约束力就依赖于双方的自愿性和实行性。
最后,如果离婚前达成的抚养协议与后期实践不符,那么它也可能被视为无效。例如,如果协议规定由某一方负责子女的抚养,但该方未能履行义务,那么协议就会失效。
综上所述,离婚前签订的抚养协议并不是绝对有效或无效的,而是要具体分析。因此,在签订抚养协议前,应当理性分析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实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