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结束婚姻后签署的法律文书,约定了离婚后双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宜。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要的一环,它可以让离婚当事人更加公平、合理地解决分配财产和抚养子女等问题,避免法律程序的耗时和费用。然而,有时离婚协议签署后,其中一方可能不履行协议中的约定,那么离婚协议就会变得失效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是一种民事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婚姻法》等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的生效与否与协议本身的合法性和签署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关。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违背、协议的签署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那么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虽然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协商约定的,但是一旦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履行。如果协议约定的内容被其中一方违反,那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违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履行或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因此,离婚协议不履行并不代表协议失效,只是受违约方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此外,即使离婚协议失效,离婚手续也不会因此被终止或取消。在离婚协议失效的情况下,双方需要重新协商、重新签署新的协议或者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所以,离婚协议不履行虽然对离婚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了困扰,但并不会对他们的离婚手续造成任何影响。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不履行并不意味着协议失效,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互定的义务,那么受害一方可以申请强制履行或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重新协商、签署新的协议,或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