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包括农房、庭院、耕地以及其他生产生活用房等,在农村地区具有很大的意义。农村宅基地包括了建在农村土地上的住房和附属的建筑物和用地,其管理和建设面向的是农村居民,是保证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质。但是,在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农村宅基地包农用房庭院的问题也备受关注。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是土地所有权的形式,而不是住宅产权的形式,因此,宅基地所有者存在对土地的使用权,对住房的所有权,但对土地的出售和转让是不可能的。因此,宅基地包括农用房庭院,地主个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其纳入宅基地的范围之内,这就需要根据个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决定。
其次,如果纳入农村宅基地的范围,这些农用房庭院同样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认证。建筑物的规划和建设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才会得到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认可,否则就会发生权利纷争,最终导致法律纠纷。
最后,将农用房庭院纳入农村宅基地也需要考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这些都需要农民进行相应的投资。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并不完善,其建设成本会比较高,需要人们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花费。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包括农用房庭院,其纳入范围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来确定,同时也需要考虑到法律认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