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是离婚的一项必要程序,通常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会签订离婚协议,该协议对于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财产责任等问题进行规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在签订协议后后悔,希望撤回或修改已签署的协议,那么离婚签订的协议可以退吗?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司法部门认可并签订生效,则协议的效力已经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来说,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是不能随意修改或者撤回的,因为这违反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原则,除非协议存在严重的缺陷、误解、欺诈等情况,需要诉讼程序重新修改或撤销协议。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撤回或者修改已签署的协议。在协议没有生效之前,当事人可以随时选择重新协商并签署新的离婚协议,但其中一方不同意协商则无法行使这一权利。
总之,离婚签订的协议一旦生效即不能随意修改或撤回,除非存在严重缺陷、误解、欺诈等情况。因此,在签署协议前应该认真分析各种可能性、内外部因素,尽量避免双方之间就因协议产生波折,损害双方的利益,保障协议的平等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