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执行城市修建、城市改造、城市重构等城市发展战略的需求而实施拆迁及补偿的一种方式,居民可以得到住房补偿,其中补偿方式就包括安置了拆迁安置房。那么到底什么人有权居住拆迁安置房呢?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住户肯定是被征收人,也就是根据城市发展需求而被拆迁的居民才有权居住拆迁安置房,因为政府拆迁是为了进行城市改造,所以只有被征收的原居民才有优先权享有拆迁安置房。其次,被征收人必须是合法居民,即具有住房需求的人,拆迁安置房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所以只有真正需要住房的人才有资格享有。
此外,由于拆迁安置房通常都是由政府购买或自己建设的公共住房,所以还需要符合相关的家庭收入和人口要求。一般来说,除了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征收居民,政府还会考虑以下人员:因公牺牲职工家属、因公致残的伤残人员、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的住户必须是被征收人、合法居民、符合收入和人口要求的群体,并且政府还会优先考虑一些特殊群体的需要。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