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征地和拆迁的一种形式,政府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被拆迁人提供合法、公正、合理的拆迁安置方案。
一般情况下,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或挂牌出租等方式选定开发商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但居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与开发商进行谈判,争取得到一定的物业使用权或产权保护。
此外,在2011年之后,中国推行了“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明确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集体所有。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遵循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的产权保护机制,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