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它是离婚双方达成和解、平等协商的结果,是共同签署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办理离婚手续中,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和签署是必须要经过的环节,但是很多离婚申请人在此环节中遇到了困难,不知道是否可以委托家属代办离婚协议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凡是涉及离婚协议书的事项,都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签署,不能由他人代签或者委托其他人去签署。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离婚协议书的必备要素,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具体协商和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签署,因此,离婚协议书绝不可能由他人代签,更不能由不具备法律工作资质的家属代办。
其次,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极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在离婚过程中极为重要,如果签署不严谨、不符合法规要求,其效力将受到很大的制约,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麻烦和损失。对于家属代理,一方面很难达到法律规定的严谨程度,另一方面很难顾及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需要,这样可能会对双方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属于个人的法律行为,而且签署的内容关系到离婚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不建议家属代办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应该亲自到场,根据互相沟通、协商,达成一份符合双方利益的离婚协议。如果离婚的双方都觉得亲自签署比较的困难,可以选择找到合适的离婚律师代理,律师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及时的法律咨询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