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一份重要的文件,它是离婚双方约定好离婚事项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顺序没有具体规定,但是一般建议先互相沟通、协商,确定各自的离婚意愿和离婚事项,最后再将协议书书面化。
首先,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离婚的原因、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和财产情况、子女抚养和赡养事宜、财产划分等。在起草协议书之前,离婚双方应当对以上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发现困难,可以请律师或调解员作为中介人来协助。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也应该符合法定要求,协议书应当按照模板来起草。模板中会详细地列出协议书应该包含的具体内容,离婚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或补充。协议书还需要经过签字、盖章、公证等一系列程序,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需要各方细心认真,协定的事项应该准确无误,避免因为起草上的差错而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离婚协议书应该对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充分的说明,以便双方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以后的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十分重要,需要双方认真对待。在起草协议书时,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明确各自的离婚意愿和协议书的内容,以确保最终达成的协议能够不受争议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