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未成年子女处理权问题。因此,孩子是否满1岁是决定协议离婚的关键因素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在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监护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共同意见并书面明确。同时,夫妻双方还要就子女的日常生活、长期教育规划、医疗保健等问题进行协商并作出决定。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一方离开家庭或者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另一方单独行使抚养权。这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商定,否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因此,孩子满1岁与否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明确条件,但将对夫妻协议离婚的条件造成影响。如果孩子尚未满1岁,那么双方往往需要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更加谨慎,更注重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确保其长期发展和安全。相反,如果孩子已经满1岁,那么夫妻双方的协议离婚更容易达成,但依然需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问题,并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