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书。它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对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书面确认和最终约定的文件。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有时会出现离婚协议书不见了的情况。那么,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了怎么补呢?
首先,我们应该尽量找出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可以查找原配偶的存放地址,将其找回。如果找不到原件,我们可以尝试一些其他的补救方法:
1. 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
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当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可以在新的协议书上签字、盖章,重新确认离婚及相关事宜。
2. 请求法院开具证明
在离婚协议书没有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协议书的证明。法院会根据相关的记录和资料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3. 询问离婚登记处
离婚登记处一般都有对离婚协议书的归档管理。我们可以通过询问离婚登记处,查找到离婚协议书的副本或备案记录。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离婚文书,需要妥善保存,如有丢失应及时补救。当然,最好的方法还是协议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仔细确认,保存好原件以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