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当一块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在夫妻双方之间共同所有的情况下,若夫妻双方有两个或以上的女儿,那么这块宅基地的所有权应该平分给所有女儿。
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女儿多被视为外来的媳妇儿,就算出嫁后也无法继承自己的家产,而男孩则往往被视为家族继承人,自然而然地拥有更多的权利和优惠。但是,自从中国政府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男女比例逐渐失衡,女性在社会地位、人权、财产继承等方面面临着诸多不公平的待遇。
因此,为了解决女性在宅基地继承方面的不公平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这项新政策,使得女性在宅基地继承方面得到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待遇。这项政策的实行,彰显了国家对女性权益的重视和关注,也使得女性能够在家庭和社会中获得更多的权利和待遇,助力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农村宅基地双女户是有份的,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在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宅基地且夫妻双方又有两个或以上的女儿的情况下,宅基地的所有权应该平分给所有女儿,这是女性应该得到的公平权利。这项政策的实施,既有利于保障女性合法权益,也能使得家庭和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