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无争议情况下,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不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便可以离婚的一种方式。这种离婚方式相比于诉讼离婚更为简便、快捷,且手续较少,方便双方当事人。
如果夫妻双方都在上海市户籍,那么可以到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只需要带齐以下证件即可: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等。双方亲自到场签字并且家人知晓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或双方都已经迁出上海,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受理成功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发放离婚证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要达成离婚协议,否则无法办理协议离婚。同时,协议离婚不适用于有抚养子女的夫妻,因为关于子女抚养、探望等事宜可能会出现争议,需要经过法院审理来做出决定。
总之,上海协议离婚是一种方便快捷的离婚方式,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种更加和谐、协商的离婚解决方案。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尽量多退让,互相理解,会让整个过程变得更加顺利,对子女和当事人的心理健康也会有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