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它是夫妻自愿协商离婚的书面协议,其内容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探望子女、不干涉对方婚姻自由等方面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不等于离婚已经生效,办理离婚手续才算是真正的离婚。
首先,签署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第一步,而办理离婚手续则是离婚的最后一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需要进行法律程序的办理,包括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等。只有办理了这些手续,离婚才能生效。
其次,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双方也可以自行撤销。如果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一方或双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离婚申请。而且,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发生了财产分割不公、抚养子女问题出现等情况,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双方都真实意愿,并非一方强迫或欺骗另一方,否则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会被法律无效。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双方都经过法律援助人员或律师的协助进行审核,以确保协议的合法、合理和有效。
总体而言,离婚协议书只是一份书面约定,与实际离婚并不等同。离婚仍然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法律手续和程序才能生效。而且,离婚协议书也并非不可更改的合同,需要双方在协商中遵循诚信、平等原则,并且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签署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