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和我的前夫/前妻________在婚姻生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最终导致了我们的离婚。我们双方已经在离婚协商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就离婚协议书的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 离婚财产的处理
我们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保有的财产,均按照各自的名义处理,即 财产A归前夫/前妻所有,财产B归我所有。
同时,我们还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例如房产、车辆等具体财产,也需要根据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注明具体的分配方式及责任承担。
第二条 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
在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必须同意并在协议书中注明子女抚养权,另外需要确定每月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时间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以确保子女的正常生活需求。
如果双方有共同抚养孩子的意愿,那么必须在协议书中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充分考虑到小孩的成长和利益,尽可能地保护小孩子的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第三条 离婚后与其他人的关系问题的处理:
我们双方已经明确表示,将在离婚后尊重彼此的意愿并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也不会对其他人的家庭造成任何影响。同时,我们也同意,在协议书中约定分割共同债务及清偿方式,以避免未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我们双方尽职尽责地达成了协议,将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婚姻矛盾,尽可能地保全彼此的利益,维护离婚后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