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是以自愿为前提的。一旦协议书签订完成,就意味着离婚已经成立。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被撤销。
首先,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双方要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如果在签订协议书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误导、强迫签字等情况,协议书就可以被视为无效。此时,协议书可以被撤销。
其次,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双方还存在着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协议书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就可以对协议书进行修订、变更或撤销。例如,一方已经支付了协议书规定的赡养费,但是对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这种情况就可以通过撤销协议书进行维权。
最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双方重婚、长期分居后复婚、经过法院判决撤销离婚等情况下,原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被撤销或无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撤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签订协议书时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尽量避免出现各种问题。若出现问题,可以找到律师进行咨询,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