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分开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对今后生活所作的一种安排,其中可能包括财产分割以及抚养子女等方面的事项。一旦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合法协议,就必须遵守所达成的约定。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分开协议,又想离婚,该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签订了分开协议有利于夫妻离婚时的较为平稳的程序,但是签订了协议后并不意味着离婚就可以顺利完成。
首先,离婚证需要在离婚案件审理结束后由人民法院出具。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分开协议,但是还未进行离婚申请,那么就需要先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按照规定,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例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已经分居满一年以上等。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人民法院就会受理申请,并审理离婚案件,最终出具离婚证。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分开协议,但是其中的一方不愿意遵守协议内容,例如不同意抚养子女、分割财产等方面,就会对办理离婚证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另外进行协商或者诉讼,可能会对离婚程序造成一定的延迟。
因此,签订了分开协议的夫妻离婚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依托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出现争议,则需要寻求诉讼或者另外的协商方式解决,以保障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