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法庭上被质询离婚协议书时,答辩方需要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和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回应。以下是一些答辩的主要方向。
首先,答辩方需要确认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协议书由双方自愿达成、签署、公证,并在符合法律程序后进行提交,那么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书存在瑕疵或未经过法律程序,则可能需要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
其次,答辩方需要对协议书中的具体内容进行回应。如果协议书中的条款合理、公正并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表示同意;如果协议书存在争议、不合理或违反法律规定,则需要提出异议并阐明自己的观点。
最后,在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问题时,答辩方需要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子女的福利和幸福。
总之,在答辩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回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另一方的意见和子女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