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儿童抚养、监护、探视等方面问题时,为了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应该认真协商并制定详细化的协议。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模板,供参考:
一、子女的监护
1.1 双方共同监护:双方均有权利共同监护子女,共同关注子女的教育、健康成长等问题。协商好的事项必须通知对方。如有重要事宜须经双方同意才能进行。
1.2 定居方面的监护权:____(儿童姓名) 的监护权由____(对应方姓名)行使。
1.3 单方独立监护:如一方不能或不愿行使监护权的情况下,监护权应由有监护能力的一方行使,可由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定解决。
二、子女的抚养
2.1 抚养费:双方均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医疗等需求。根据____(儿童姓名) 实际需要,每月抚养费为__元,具体支付方案为:______(支付方式)。
2.2 滞纳金:若一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则应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2.3 约定抚养时间:____(儿童姓名) 的抚养时间为:_____(时间),对于节假日抚养安排有特别的约定如下:____(具体约定)。
三、子女的探视
3.1 探视时间:除了约定的抚养时间之外,双方父母均有权利进行探视。探视时间应该协商约定。
3.2 探视方式:双方应该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探视,一般可以选择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保持联系。如有必要,双方互相通知可以进行面对面的探视。
四、其他约定
4.1 协商解决: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可通过法定渠道进行解决。
4.2 再婚约定:任何一方要再婚,应提前征得对方同意,并告知对方新婚配偶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状况等情况。
以上是一些常见协议约定,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和删除。以上协议只供参考,不可视为法律建议。建议双方在制定协议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具有类似经验的人士,并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以确保协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