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是离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书,用于约定离婚后的关系,一般要经过律师起草并签订。但是手写离婚协议的效力是存在争议的。
首先,手写离婚协议虽然具有与律师起草协议类似的约定效力,但其法律地位并不如律师起草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传统刑法学认为, 必须以书面形式独立的体现当事人的约定,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尤其是在涉及到财产分配等重要问题的处理时,需要达到严格的法律标准。因此,手写离婚协议在法律上并没有律师起草协议那么权威。
其次,手写离婚协议在证据方面的风险也比律师起草协议高。在交叉引用的过程中,手写离婚协议可能会存在解释的多样性和争议性,需要经过更多的证明过程才能被认可,而这样的时间耗费和精力也更高。此外,手写离婚协议无法保证书面文字的严谨性和误解的风险,很容易被挑战。
综上所述,虽然手写离婚协议也具有一定的约定效力,但是为了确保离婚协议能够被认可,建议还是选择律师起草协议。因为律师起草协议具有专业性和法律性,更容易被承认和维持;同时避免了手写协议在约定和证据方面的风险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