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的抚养权分配通常是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基准。在分配抚养权时,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健康状况,还要考虑到孩子的愿望、家庭环境和父母对孩子的关系等因素。 同时,也应当考虑到父母的能力和意愿承担抚养责任。 如果双方父母都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则可以考虑平分时间来照顾孩子。 如果双方父母不愿意或者能力不足承担抚养责任,则优先考虑给予孩子稳定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将抚养权分配给另一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在分配抚养权时,法院也会考虑到父母的探视和交往等权利,以保障孩子与父母的关系。 最终,抚养权的分配应当以最佳利益为原则,由法院进行综合评估和综合考虑,并结合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