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因此,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署才能生效,一个人签署是无效的。
离婚协议的签署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协议,目的是为了解决双方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两个当事人必须签署协议,详细规定离婚中各项事项的分配。如果只有一个人签署协议,那么离婚的协议就不存在,也就无法达成共识,很可能出现一方不满意的情况,双方也无法从法律上解决各种问题,还可能使离婚变得更加复杂和耗时。
此外,离婚协议的签署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果不是自愿签署,协议就是无效的。因此,在进行离婚协议签署之前,最好寻求专业律师或调解员的帮助。这样,可规避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离婚协议得以有效签署。
总之,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并得到法律承认,单方面签署不仅无效,而且会给双方带来更多的问题和矛盾。如果发生离婚,双方当事人应该理智、开诚布公地协商,并在合适时候寻求婚姻调解、专业的律师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