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通过民政局的办理程序,可以使协议生效。在中国法律规定下,离婚协议是离婚方式中最为简便的,主要优点是快速、简单、自主。离婚协议的生效需要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和公证。
首先,夫妻双方要达成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协议内容要经过协商一致,包括离婚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和探望、赡养等各项权益。协议书的内容要合法、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民政部门是不会批准的。
其次,夫妻双方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公证手续。民政部门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民政部门还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予以具体明确。如果协议书的内容符合规定,配合的手续齐全,民政部门会予以审批并签署公证书。
最后,民政部门签署公证书后,夫妻双方需领取结婚登记时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向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完成离婚手续。
总之,离婚协议需要通过民政部门审核公证,才能使协议生效。如果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手续不齐全,则会被民政部门拒绝。因此,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该注意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