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是指政府与拆迁户达成的协议,约定了拆迁范围、拆迁方式、安置方案等内容。在这份协议中,需要盖上几种章,包括:
1.政府部门盖章。政府部门负责管理拆迁工作,拆迁安置协议是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合同,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盖上章,以表明该协议具有合法效力。
2.拆迁户本人签字盖章。拆迁户必须在协议上签字盖章,表示同意协议中的内容,否则将无法享受安置补偿。
3.社区委员会盖章。社区委员会是代表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利益的组织,需要对拆迁安置协议进行审核和确认,因此需要盖上社区委员会的章。
4.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如果在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由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协议需要盖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章。
5.公证处盖章。在一些地方,拆迁安置协议需要进行公证,需要在协议上盖上公证处的章,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之,拆迁安置协议涉及到多方的合作和协商,需要在协议上盖上多种章,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