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其中房屋产权问题是一项重要的议题。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签订了房屋产权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自愿达成协议,协商处理房屋产权问题,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进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内容执行,若有一方不履行,则可以要求追究其民事责任。
当然,在签订房屋产权协议时,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协议的内容需要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协议需要真实、明确,包括房屋的产权归属、分配方式、转让、登记等具体内容。
最后,协议需要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确保具有法律效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离婚协议中解决房屋产权问题时,还需考虑是否存在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共同财产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协议前,建议夫妻双方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具体可行性。
综上所述,离婚后签订的房屋产权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必须合法、真实、明确,并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此外,夫妻双方签订协议前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