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份重要文件,一旦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该协议,就代表着双方已经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了共识,离婚协议成为了一份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不被一方或双方认可,需要重新起诉,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协议失效
离婚协议双方必须自愿签署,如果双方签署协议时存在欺骗,威胁或强迫等因素,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另外,如果协议中某些部分违背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重新裁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
2.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离婚协议签署时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未经律师代表或未经法官审批等,也可能导致协议被认为无效,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重审。
3.现实情况发生变化
有时可能出现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的现实情况发生了改变,例如房产或资产损失了,财务收入发生了变化,子女意外残疾等情况,这时双方可能就需要重新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配重新协商达成一致,然后由律师代表提交给法院重新审判。
总之,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出现重大变化或者该协议存在缺陷,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合适的时候提出重新起诉的请求。